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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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1933【原载福布斯】

又见1933

Steve Forbes, 02.25.09, 06:00 PM EST
Forbes Magazine dated March 16, 2009

郝海龙 译@ yeeyan.com 

双语对照
 

原文

金融危机已经到达顶点

金融危机已经到了顶点。华盛顿将让银行系统步入破产,抑或采取措施去让其重新恢复活力,运转起来。危机可怕的严重性和政治上的必要迫使奥巴马政府采取了几乎和1933年一样的措施来阻止银行的崩溃。

上图为1933年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正在签署《紧急银行法》应对即将崩溃的美国银行业。


弃盯市会计法则,这将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遭到不必要的破坏。为了监管和审计,而迫使银行反复根据已经受损的市场市值来调整其资本价值的做法
荒谬的令人吃惊。在一个萧条的市场上卖任何东西,其价格总是被人为地低估。如果这种盯市会计法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生效,那么那一次金融危机足以让大部分主要银行倒闭关门。我们就会又有一次大萧条了。为安抚那些认为这种资产定价有用的人,就把它当作一个脚注吧。

–重新采用证券提价交易规则,并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无货卖空进行监管。

–让美国联邦储备从银行积极购买住房抵押债券。这将触发大规模的以4.5%5%的低利率重新募集资金。房价将会上涨,房市将会恢复。

国有化银行?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你可以打赌,这会使流动的信贷真正限于瘫痪:真有人相信华盛顿可以经营银行吗?

可悲的是,在人类的事务中,有时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1970年的通货膨胀流毒直到1982年春天才被美联储遏止。但是央行继续采取紧缩政策,导致更进一步的衰退,失业率一度达到近11%。当年8月,美联储突然大幅缓和。其原因是:墨西哥陷入债务危机,这将使原本已经很脆弱的银行系统雪上加霜。

随着美联储政策大幅逆转,股市飙升,利率下降。1983年初美国经济迅速复苏,美国也步入其和平时期最繁荣的阶段。

郝海龙©2009,转载本文时请保留此链接。

我爱中国,但我也恐惧某些爱国者。

我爱中国,但我也恐惧某些爱国者。

这个题目其实改编自我的QQ签名,而这个签名的原创者是张进步(他的版本是:我爱中国,但我也恐惧这个“中国”),权且借来用一下。

对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和爱国有关的(或者说我们这些爱国者认为和爱国有关的)事情,原本不打算在博客上进行评论。我原以为我周围的人应该有最基本的理性,即便抵制谁抗议谁也至少会有理有据,而不是一味的人云亦云。而我也一直没有和谁讨论过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今天无意中提了一下敢不敢到家乐福买东西的事情,结果是大家都愤愤不平想要掏刀子杀人。和一帮打着爱国的旗号提出种种激烈的想法的人讲道理,简直就是秀才遇到兵。

我并不是不爱国,我只是恐惧这帮爱国者,恐惧这帮爱国者爱国的方式。我真的想不通一个最终结果是破坏国家形象的爱国方式还是不是真的在爱国(当然我也明白有些人的目的就是要使这个国家成为众矢之的,这样的人我与他没什么好说的,这篇文章只是写给那些真正爱国的人)。

首先是CNN对西藏打砸抢烧事件的不实报道。但是,西藏发生了这些事情之后,封锁消息的是我们的政府,是领导我们国家的政府。这次对消息的封锁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大家按正常的理性推理走的话,都会觉得封锁并且发布消息的一方会说假话,我们的政府做出这样的事情,难怪外国人更愿意相信不实的报道。当然后来政府有容许采访,但每个人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兜这么一大圈子,即便最后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只会让人将信将疑。而我们中的许多人想都不想,从最一开始就抗议,办事情不经过大脑这样的做法也就难免让CNN主播后来有了对中国人那样的评价。试想,如果我们更加理智一些面对这个问题,当了解了事实后,即便抗议也是有理有据,那么CNN主播即使有这样评价,也不会让世界上那么多的人点头称是。如果言论是自由的,不实的消息是没有生存力的。如果开始政府就不封锁消息,那么看到真相后,就不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各种流言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还没有哪一种被事实证明。

然后就是法国的事情了。事实上我对大家抵制家乐福的原因知之甚少,而我问大家为什么抵制,大家对事情的了解和我也差不多。一个是奥运问题,说法国政府抵制北京奥运。我觉得反对参加奥运会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本来奥运会就不是一个政治问题,抵制和支持也不是什么是非问题。就像学校开个运动会,我们班没有去参加,那么是不是就说我们班抵制运动会就不爱校呢?何况法国不属于中国,是另一个独立的国家,他们抵制奥运是他们的自由,你强迫他参加不是干涉别国内政吗?而且,奥运与爱国不爱国又有什么关系?当初斯皮尔伯格走的时候,大家都在批评他把奥运政治化,而有些人(而且是许多人)竟然说不支持奥运就是不爱国,硬把奥运与爱国这个政治问题往一块扯,这不是赤裸裸的奥运政治化吗?按照这样的逻辑,即使奥运支持率最高的北京,也至少有百分之二到三的人反对奥运,那么这些人就是汉奸了?如果要政治化,那么就不要怪斯皮尔伯格把奥运政治化;如果不想把奥运政治化,就不要老去抗议别人的抵制。我不说哪种观点正确,我只希望大家好好想想,前后想法一致一点,逻辑正常一点。我向来是一个没什么耐性的人,许多事情都不加考虑去做,但碰到关乎国家形象的大事情,我再不愿意,我也知道这个问题非同儿戏,需要仔细想一想;而有的人刚好相反,平时的小事考虑的很周全,也很讲理,一碰到爱国不爱国的问题,想都不想先跟一帮人去抗议。我想说,是不是先得弄明白抗议的东西是什么,这样的抗议有没有道理啊?如果这些东西都不想,直接掏刀子杀人,至少称作蠢货是不过分的,如果按蠢货经常使用的粗口,称作傻逼也是轻的。当然,我没有任何人身攻击的意思,以上每个脏字均指这样的行为,而不指做出这样行为的人。另一个说法国支持藏独,什么巴黎给予达赖荣誉市民称号等等。我想再问一下大家,大家对西藏了解多少?对于这块一直是我们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部分的土地,我们一直以来的认识都只是神秘。如果作为一个中国人,对西藏的了解只停留在这样的程度,你再去反对别国支持藏独(注意,我说的是“反对别国支持藏独”,并不是“反对藏独”,我们中的大部分是“反对别国支持藏独”,而不是仅仅“反对藏独”),是不是很苍白无力啊?我们不了解西藏,法国人更不了解西藏;我们不清楚西藏的历史,以及中国历史上的西藏,那么法国人就更不清楚了。如果我们都很了解西藏,以及中国历史上的西藏,在抗议的同时传播这些信息,明理的人都会渐渐明白西藏问题是我们的内政,在西方这种民主的国家里,民众如果不支持藏独了,政府是无法违抗民意的。这比你抵制一百天家乐福也有效的多。韩国有许多人仍然认为北方那块土地是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但是中国一直把那块土地叫做朝鲜,在这些人眼里中国支持朝独,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这样的人可笑,他们当然是可笑的,是因为我们了解这里面的历史。但是我们自己呢?是不是了解西藏的历史?如果不了解,怎么去说服那些支持藏独的人呢?在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里,如果你让事情有理有据,明眼人都会认知事情的真相的。然后就有脑子不好问我不明眼的人怎么办?我说不明眼的人的脑子也就和你差不多,杀了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还有人说要去家乐福打砸抢烧,我觉得如果大家爱国的话,应该先处理这种国民中的败类,要不上网了解情况,我还真以为只有藏独分子会干这样的事情,早十几年,我还真以为只有日本人会干这种事情(只是说我当年接受的教育让我想到的,没有别的意思,对于这些日子的事情,日本方面的报道是最客观的)。当然在网上普遍被爱国的人接受的一种方法是“买一大堆海鲜\雪糕\,把小推车随便一扔,走人!”(原文复制),以我有限的智力,我觉得和上面那一种做法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都是流氓行径。随后我又在QQ群里面看到这样的消息(不知道传了多久了,终于传到我这里):

“具可靠消息已经有20万人的各国特务和国内叛徒渗透到了全国各地散发和挑拨群众,进行打砸抢等活动,甚至还会伤人杀人,
到时候这些屎都会扣到中国身上,都会扣到中华民族身上。到时候还奥什么运啊,
谁还敢来啊,你们都傻啊。还跟着人家喊着砸车!现在的英美日德怕是做梦都要笑醒了!抵制可以啊,不是他那买东西就可以了,去买国货嘛!那些拉条幅,喊打喊杀的都是特务和叛徒。你们要是也跟着,中国的屎盆子的扣定了!快转吧
让大家都知道 现在还来的及!我呼吁大家要用和平的方式抵制家乐福!不是他那买东西就可以了,去买国货嘛!不要破坏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的精神。”

发这样的消息的人,我的感觉还好一些,至少有“热爱和平的精神”了。但我不觉得这里面又关日本什么事情了(说什么“英美日德”)。而且我不知道传这样的消息的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这么相信这段内容,难道仅仅因为一句“具可靠消息”(并且里面还有个错别字)?当然,这条信息的本意还是好的,是让大家不要受某些人的利用,但我希望大家对任何一面之词不要轻易的相信,为什么从小就知道的道理——不要轻信陌生人——在这种关系到国家形象的大事情上就全忘了呢?

而且,抵制产生的后果是什么?法国是一个发达国家,哪怕家乐福倒闭了,对法国经济又有多大的影响?虽说家乐福在中国市场的利润是很大的,但也正因为如此,吸纳中国劳动力就业也是很大的,我们抵制家乐福,在短期是在抵制中国人。看到家乐福内外两拨中国人,一拨抵制另一拨,暗暗发笑的是谁?关于这方面的分析太多了,我就不细说了。

当然,抵制家乐福是你的自由,但是每个中国人都有不抵制的自由,真正的爱国是想办法让别国了解我们,而首先要做的是,自己了解自己。真正有用的是交流,而不是仅仅去抵制,这样的抵制即便最终让别国道歉,也不过是外交的套话,不是发自真心,我想这样的道歉不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想要的。我们宁肯别国不道歉,只要他对中国有正确的看法。抵制北京奥运也是任何人的自由,当然我们作为主办城市的暂时的一员,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那能怎么办?除了去说服,不能怎么办,当然在说服别人之前,自己首先要有逻辑。

西藏问题的确是我们的内政,那么我就希望我们一起多了解一些这块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对于不了解的东西,不要毫无理由的就站在一边。好像很多人在脑子里掷了一枚硬币,正面就抵制,背面就不抵制(更多的一种情况是正面背面都抵制,硬币立起来不抵制)。当然这些都是大家的自由,我这里只是说一些我的看法。

之所以如此的强调自由,是因为我们有些人(相当的一部分)的抵制在西方人看来是抵制他们的言论或者人身自由。你有自由,但是没有用自己的自由抵制别人自由的权利。

我爱中国,但某些爱国者真的让我恐惧。

以上所有的观点都是建立在我们爱国的基础上。至于爱国本身,这里不想多讨论,如果谁有兴趣我们可以聊聊。就写到这吧。

郝海龙

2008423

郝海龙©2008,转载本文时请保留此链接。

开始喜欢陈冠希(关于陈冠希“ 艳 照 门”事件的看法)

作者:许硝 提交日期:2008-2-8 21:52:00 正常 | 分类: | 访问量:545

 

在 艳 照 门之前,我对陈冠希的印象仅限于初中听过的一盘磁带和前不久看过的一部电影。听磁带的时候我没什么感觉,他唱歌并不十分出色(至少当时是这样,新歌没怎么听,不敢妄加评论),也就没继续多听他的歌,只是偶尔通过他和陈奕迅合唱《K歌之王》,觉得《K歌之王》不错。而前不久看的那部电影《狗咬狗》里,他的演技确实不错,虽然是小成本电影,用DVD机放出来在大电视上看还有点模糊(当时是在西安表哥家),但是电影中每个人都危机重重的感觉被他坏的时候够坏,善良的时候够善良的感觉表现出来了。没想到回来就是“ 艳 照 门”事件了。

 

刚开始并没有在意,因为我对娱乐圈的炒作早就习以为常,对狗仔队偷拍的功底也叹为观止,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对photoshop的作图能力也深信不疑。我还以为又是哪个无聊变态的娱记偷拍或者哪个吃饱了撑的的PS高手的成果,根本就没予理会。哪知后来事情愈演愈烈,于是我看了几幅(至于在哪里看的,我不希望有人问我,问我我也不会告诉),大约可以看出是陈冠希的自拍(我真的看不出假来),就画面效果来讲,如果我突然心血来潮有了这种偷窥的心理,我宁肯去看几部可以在国外公开发行的A片,既可以满足心理需要,又不会在某些医院护士形象的宣传照片里看到A片明星不认识,一举数得,才懒得去看陈的所谓的“不雅的”“淫秽的”照片。后来证实这些照片都是真的,陈冠希也出来道歉,警方也已经查明是陈冠希的电脑拿去维修导致照片泄漏,我觉得事情到这个地步也差不多该结束了,最多就是像大部分娱乐圈出事的人一样,躲一段时间再复出,如果复出的恰到好处还可能比现在更加炙手可热,因祸(姑且把这个事件称作祸)得福。没想到发照片的人更加变本加厉,到现在,照片已经发了200多张了吧。

 

就发照片这个人的行为,我想最终法律会惩处的,我们能做的大概只是做一下谴责,对这种无聊的流氓行为哪怕用更流氓的话语谩骂也不为过。行为流氓无所谓,只要不犯法我们谁也管不着,就算犯了法,所谓“法网恢恢”就算漏了普通人的案件,也绝对漏不了这些明星的官司,但是你流氓的这么无聊,所谓损人不利己白开心啊,真叫人不骂几句不爽。

 

对于陈冠希本人,我觉得他能够拍一段视频道歉已经仁至义尽了,整个事件他并没有任何错,如果不是对张柏芝陈文媛婚姻有了影响、不是阿娇看上去更加楚楚可怜的话,他是事件的最大受害者。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自顾自的伤心,出来道歉,已经很爷们儿了。而我们的很多网友在得知这些照片是陈冠希自拍后,又开始将攻击的矛头指向本来就进退维谷的他,指责他不应该拍这些照片。我觉得自拍性爱照片只是一个个人习惯,一个个人习惯只要不直接妨碍到别人的权益,就无所谓好坏,只要人家喜欢,当事人同意,就可以随便拍。可笑的是,好像是香港警方的一个人(此事全凭记忆,不可靠)居然说,归根结底错在拍照那个人,不拍就什么也不会发生了。当然,如果这照片是有人偷拍的,那么这个人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我们的谴责,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当知道这照片是自娱自乐后,仍然说出这话,我不禁要怀疑这个人的素质了。试想哪个人没有不愿意拿出来让别人看的东西?如果我把你记录你自己最一些不愿意被人知道的事情的日记公开,导致对你造成恶劣影响,这个时候有个人说,这件事情主要错在你把事情记下来,如果你不记下来,就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了,你会是什么感觉?每个人都有类似陈冠希“ 艳 照”的东西(只不愿意让大家看的又确实存在的东西),那么就请大家设身处地想想,而不要骂痛快发照片的人就想连照照片的人也骂骂过瘾。

 

对于照片本身,大陆主流新闻都比较委婉的称其为“不雅照”或“艳 照”,香港等地的媒体则用更加直接的叫法“淫照”“床照”“欲照”。我想说照片本身并没有什么“不雅”的,也没什么“淫”的,之所以成为“不雅”的和“淫”的,仅仅是因为照片被公开发布出来。请那些动不动就骂什么淫妇淫夫的人想想清楚:你在家做爱的时候,没人说你淫秽,如果你在广场上当众做爱,那么你就淫的可耻了。同样道理,陈冠希在家自拍,就像你在家做爱一样,并没有什么,只是一个爱好,一个习惯,或者是一种需要而已,并没有什么“不雅”的,但公开发布就“不雅”了,而且,这“不雅”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之所以这么强调,无非还是想说明,让整个事情错在发照片的人,让照片性质发生转变的是发照片的人。大家骂之前,好好选准对象啊。关于照片还有一个比较可笑的事情,就是吉林警方的提醒:“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民警就提醒网民,那些艳 照连看都不要看,‘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而所谓的法律依据竟然是与警方行为自相矛盾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很简单一个例子,如果按吉林警方的理解:公安局是一个单位,民警都是个人,如果他们为了确认网上的东西是淫秽的东西而查阅,那么他们就是犯法,更何况《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仅仅是公安系统内部的一个办法,而不是人大通过的法律,也不是政府制定的法规。

 

对于钟欣桐,我觉得应该心态平和,虽然事情突如其来,但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太过在意,不如大大方方承认自己做了什么,想骂发照片的人解解气也可以自己私底下骂骂(毕竟公众人物,公开骂可能使事情更糟),静静等着法律来解决问题,当然法律不能彻底解决,我们还有时间这个解决一切的工具。一个阿娇迷的态度我很欣赏,他(或她)给阿娇的话是:“没关系,我们依然支持你,你终于可以摆脱玉女路线,不用受其束缚了。”

 

对于张柏芝,陈文媛对外什么态度,我觉得无所谓,关键是波及了自己的婚姻,不如与丈夫或未婚夫坦诚相待,毕竟互相信任才能婚姻幸福。而且,作为一个娱乐明星,在人气低谷陈文媛的人气就此提高,从这个角度理解,不失为一件好事。

 

倒是陈冠希女友的态度我很佩服,她说:“我对事件No Comment!但我绝对支持男友。”(本来说的是英语)换谁是他女友,初闻此事都会受不了,但是毕竟陈冠希是最大的受害者,如果这个时候离他而去,对他无疑是雪上加霜,从人情的角度,也应该在这个时候给他支持。

 

反正这件事以后,我开始喜欢陈冠希了,当然不仅仅因为这件事,先前那部电影也有关系,以后继续关注他的电影。

 

许硝

 

200828
郝海龙©2008,转载本文时请保留此链接。

《诡异的叙述那个特立独行的人》——写给王小波逝世十周年纪念日

诡异的叙述那个特立独行的人

写给人大第一才子王小波逝世十周年纪念日

几年前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听到了“王小波”这个名字,有人说“80后”比较有名气的几个作家(或者叫写手)的作品或多或少的折射着他的影子。

当时还是一个初中生的我混迹于一个叫“解放”的文学论坛,较之大众更早的接触到所谓“80后”的概念,加上我又一个同学的名字刚好也叫“王小波”,于是就对这个名字有比较深刻的印象,一直想找他的书来读读,只苦于我们那个地方比较落后,卖文学性书的书店往往被卖教参的书店挤垮,要想读他的书——用王小波比较惯用的叙述手法,这就使事情产生两个可能:

第一,必须到外地去买,或者让外地的人代为购买;

第二,联系当地的盗版书商,让他们代为制作。

正如前面说过的,我们那里比较落后,网上购物在当时还没有兴起,所以并不存在第三种可能。而作为一个中学生,去外地的机会少之又少,即便出几次远门,也只为参加诸如“某某竞赛”之类的“正事”,并无闲暇去购物,而我又不想麻烦外地的亲朋,因此第一条路并不能走通。那么联系盗版书商呢?盗版是需要源本的,而他们也不会为一个没有市场的东西找源本,这还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所有的盗版书几乎都是武侠、情色小说(那时候玄幻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于是也没有流行到我们那里),所以即便是盗版的王小波我也没的读。

好在当时我并没有看过他的作品,还没有被他的作品所吸引,于是就能从容不迫。好多东西就是这样,当你竭力地去寻找它的时候,往往难觅踪迹;而就在你即将把它淡忘的时候又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果不其然,在我一个最无聊的时刻——在学校的机房里浏览网页的时候,我看到了王小波的电子书《黄金时代》。

于是我接触王小波是从接触他的打印稿开始的,当时我们那里打印的价格比买一本正版书还贵,由此可以看出,我并不是不愿意支持正版(买正版比我这样要划算得多),而是实在没有正版可供我支持。

兀那汉子,你这厮好不啰嗦,这篇文章是写王小波的,闲话是不是扯得太多了?

是啊,现在是我写王小波,当然要叙述一下我是怎样接触到王小波的作品的。各位看官难道还看不出来,我正是想以王小波的叙事方法来叙述(作为一个常写诗的人,关于叙述和叙事的区别我实在是搞不懂,这里权且混用吧)这件事情,用一种他对我的影响来开始对他的叙述。

说实话,我并没有全部读过王小波的为数不多的作品,算不上一个——用时下流行的语言是不是应该叫——“波斯”(王小波的“粉丝”)?但是我认为我所读过的包括前面说过的《黄金时代》以及《白银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红拂夜奔》应该是他成功的作品(本来想说最成功,但是没有读完全部,不敢妄下定论)。

说到这里,似乎就得开始对他的一些作品进行评价了。既然这样,我就不得不做一些让别人说“作者为必然,读者未必不然的”事情。因为证明我的观点要是能恰恰是王小波本人的观点,而且要有人相信的话,只能证明以下两点:

第一,我就是王小波本人;

第二,王小波亲自告诉过我他写作这些小说是为了什么,而且他必须诚信。

我显然不是王小波,而王小波在有生之年即便见到我对我说过什么话,那时候的我肯定是听不懂,何况他根本没跟我说过什么。所以不能说我的观点就是王小波的观点,仅仅就是我一家之言,无论同意不同意,还请读者笑纳。当然如果你愿意,硬要哭着接受我也没有办法,毕竟这篇文章是写在人家十周年的祭日,我们也理所当然的应该怀着沉重的心情悼念一下。

我所接触到的看过王小波作品的人,不论喜欢不喜欢都有一个共同的看法,他的叙述手段是很诡异的。为什么要用“诡异”这样一个形容词呢?我想是与我们大家在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手法有关,说白了就是少见多怪。也许是我学识浅薄,读的书比较少的缘故,如果在读他的某一本书的时候想在别处找一种相同或相近的叙述方式,我的唯一办法是读他的另一本书。

这种诡异的叙述方式或许是他最能使读者产生阅读快感的地方,它能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作者的全套,让读者跟着作者的思想走,韩愈说文以载道,能让读者深入其中体会思想的作者是最成功的。但这并不是这种方式之所以诡异的全部,它最令人着迷的也许在于它可以让深入其中的读者体会完之后,忘记身在其中的感觉,为了继续体验这种快感,不得不继续阅读他别的著作。这样说似乎不太好让人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吃过橄榄的人知道,橄榄的魅力在于回味无穷,而在回味的时候往往会忘记当时吃它的时候,在舌头或口腔中留下的味道,于是便吸引你继续吃下一枚。王小波的每一部作品正是这样一枚橄榄,。

那我们就在咀嚼过之后先来回味一下《黄金时代》吧。这部作品以一种调侃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王二在云南插队时所经历的事情(当然作为我们从高考上来的人,似乎应该加上一句,折射出当时的社会现实)。

我看过很多写知青下乡的小说,我大概把他们分为三类:一种是已描写当时令人向往(至少写得很令人向往)的田园生活为主,几乎不提吃的苦受的累,仿佛下乡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当然现在下乡可能要比住在满是污染的城市幸福的多,那时就另当别论了);另一种则是着力于写下乡虽然苦,但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或者在套用孟子的一句话“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确实也有一些小说是直接描写过知青下乡的苦,并且不加任何评价的,但一般这种小说往往并不是专门描写知青下乡的,这一段历史只是穿插在书中的小部分,并不能给读者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总之,不管哪类,都体现了那些能够吃苦归来的知青的乐观主义精神。

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乐观的精神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是相当重要的。在那种物质生活条件极其匮乏的状况下,失去乐观对大多数不信佛不信耶稣不信默罕默德的知青就意味着丧失活下去的希望(也许有人要说还可以依着对毛主席的满腔热忱来活下去,而我比较倾向于毛主席的精神领袖作用或者偶像作用更多的是带给他们乐观,和我要讲得并不冲突)。但是,在有着这种主观的精神的状况下写出的东西是不是能够反映出当时真实的情况?也许有人会说作家不是新闻记者,写的是自己心中的真实,并不需要把事情的本来面目不偏不倚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予以反驳,因为确实任何一个人即便是新闻记者也不可能写出没有自己主观色彩的东西。王小波的东西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在我的体会中,他的《黄金时代》试图把当时的情境真实地呈现给读者。我们看他的东西,也许会发笑,但是你只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就会觉得这种表面上的幽默其实是作者的苦笑。当我们承受得太多的时候,我们会做的更多的是苦笑而非哭泣,那种知青生活的真实就这样被作者巧妙的表现出来。对于这一点,还是有像诸如王朔一类的作家可以做到的,即便他的叙事手法并不怎么诡异(至少我这样以为)。王小波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在呈现这种真实的同时并没有埋没自己主观的感受,对于那段生活,他的那种超然也是跃然纸上的。这一点凭借他那令人折服的叙述方式是可以让每一个读者都感受到的。

而他的其他作品我并不打算赘述。作为一个喜欢他的人,我并不像让那些还没看过王小波的人对他的作品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也许是我高估自己的影响了,管它呢!),还是让王小波的魅力去征服你们的心吧!

写于2007-04-06凌晨二时许

郝海龙©2007,转载本文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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