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会需要电子书

2011年11月01日  分类  IT相关, 思考, 经验, 读书

高中以前,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小县城,县城里盛行教育恐怖主义,因此卖得最好的书籍都是教辅参考书,这样的后果就是,书店里除参考书之外也就只剩下四大名著了,当然在一些人眼里四大名著其实也只不过是语文课本参考书目而已。

在贝塔斯曼和卓越这样的购书网站流行起来之前,托亲戚朋友从外地带书回来就成了我的课外书籍主要获取方式。刚上初中时,我让舅舅给我从西安带一些小说回来,但我并不知道买谁的好,他可能也嫌麻烦,就给我带了一张光盘回来,里面有我这辈子都看不完的书。于是我就有了人生第一次电子阅读体验——在家里一台显示器经常色偏、缺色电脑上。阅读体验极差,只能说是我好奇心太强,否则我自己无法解释为何我能在眼睛发肿并且流泪不止的情况下在电脑旁一坐一下午——我想看色情小说也没这么大的动力。在我看完大概十部左右小说以后,我还是崩溃了,全面回归纸质书阅读。

上高中以后,网上购物越来越方便,我和我的朋友老蔺也许是我们县城最早开始网上购物的人。当时贝塔斯曼、易趣未倒,卓越网还没卖给亚马逊收购,淘宝网刚刚兴起,余含泪大师代言的99读书人貌似还没有开始营业。我们买的最多的自然是书。

由于家处偏远山区,网上购书唯一不便在于下单到收货一般耗时半个月到一个月,如需退换货可能更麻烦。不过高中课业繁忙,看课外书时间本身很少,加上互联网发达,零星也会在网上浏览一些书籍,基本上没有必要再购置一部手持电子书设备。但老蔺偶尔有一次和他父亲提到“电子书”这个概念,当时他提到这个概念,想说的是电子化的书籍,而非手持设备,结果他爸误会了,于是给他购置了一款电子阅读器。我曾借来读过一部据说是软色情的武侠小说,显示屏是点阵液晶屏(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名称),与早期文曲星这类电子词典的显示屏类似,晚上台灯一照,反光严重,只能把书侧到一个角度,才能勉强看到上面的文字,于是我直到今天仍对高中时期坚持在文曲星上看小说的同学敬佩不已。

这款劣质电子书让我彻底丧失了对手持电子书阅读设备的信心,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在购买纸质书阅读。上大学的四年间,亚马逊推出过两代电子墨水(E-ink)显示的kindle阅读器,我都因为高中的经历敬而远之。

去年大学毕业后,我看到网上一些很靠谱的人开始推荐类似kindle的阅读器,亚马逊的kindle销量也让我觉得这玩意可能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不靠谱,同时,网上有了kindle现实效果的图片和视频,这让我下决心买一部即将上市的kindle 3。

我想大部分人没有产生工具依赖症的原因是没有找到称手的工具。kindle没有让我失望,尽管没有彩色显示,但作为一个阅读文字为主的读者,我想这不是太大的问题(当然我也希望早点出彩色电子墨水)。最最重要的是,kindle的显示效果基本上和纸没有什么区别,看书的时候眼睛不会像盯电脑屏幕那么累。

到现在我已经在kindle上读了近30部书,其中有一半左右的内容是我在上下班的路上看的。也许有人看完这句话觉得,kindle只是在路上看书方便而已,但事实上,在家我也经常用kindle来看书。有些书我纸质书和kindle版都有,我也会优先考虑看kindle版。在我看来kindle与纸质书相比,至少有以下四大优势:

1. 轻。在地铁上看一路书(1-2小时),拿在手上没有任何感觉。即使在家里读书,我想也很少有人愿意把书架上当家具买回来的《追忆似水年华》取下来,但有了kindle,和重量有关的不读书借口将不再是借口。

2. 平。纸质书会弯曲,有时候会影响阅读体验。而kindle我做过实验,边走路边阅读不成问题,当然我不建议大家模仿。

前两点总结:喜欢躺在床上看书的人有福了。

3. 获取英文原版书极其方便。基本上一本英文书美国一出版,你就可以在amazon.com上买到相应的kindle版。纸质书配送至少要一天,而电子书下载到你的kindle上几乎是即时的。 更何况有很多英文原版书国内根本买不到纸版。

4. 搬家方便。如果你像我一样,租房住,喜欢读书,不需要摆个装满精装书来充门面的书架但由于书太多被迫摆了好几个书架的话,搬家是很头疼的一件事情。但如果能把一辈子要读的书都放到一个可以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中的话,就不用那么头疼了。虽然目前Kindle无法完全做到这一点,但至少让我们离这一点更近了一步。

当然现在类似kindle这种电子阅读设备还有很多不完善的,甚至不如纸质书的地方,但就上面这四点以及从这四点我们看到的未来发展的可能性(比如彩色电子墨水等等)足以让我们大部分人改变阅读习惯或者至少改变预期的阅读习惯。

前几天去听老罗(@罗永浩可爱多保利剧院的演讲,讲到一个创新传播(diffusion of innovations)理论,这个创新传播理论让我知道了,对于任何新产品来说,总有一部分人属于滞后者。以电子书为例,总会有那么一部分买电子书的理由是没有纸质书可以买了,这部分群体就可以称为滞后者。但这部分人在人群中占得比例相对较小,大约百分之十几。而就电子书的目前给我们提供的便利以及我们可以预期到的便利来看,我想让其余的大部分人改变阅读习惯并不难。

最终,我们的生活会需要电子书,就像我们的生活需要电话,需要互联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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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II

2011年10月31日  分类  随手

我的老师罗永浩(@罗永浩可爱多 )2011年10月25日保利剧院演讲:

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II

点击这里查看去年的海淀剧院演讲: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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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乔布斯的情书试译

2011年10月26日  分类  伪装成诗歌的情书, 英语, 译作, 诗歌

早就说过乔布斯是个诗人。最近出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Steve Jobs by Walter Isaacson)中,在第40章(中文版第39章)有一封他写给妻子的情书,看完之后,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这就是一首美妙的诗歌。好歹我自诩诗人,那我就按自己的方式翻译翻译:

乔布斯的情书

郝海龙/译

直觉的指引
让我在二十年前
对陌生的你
一见钟情
在阿瓦尼
下雪的一天
我们成婚

多年过去
我们有了孩子
同甘共苦
却不心生厌倦

二十年后
我们已经老了
爱——
依然在生长
一起经历了那么多
现在又回到了
开始的地方

岁月把皱纹刻在
你我的脸上
也刻满了你我
更加深邃的心
心里装了更多的
哀愁悲喜
而我们依然在一起
我也更加爱你

原文如下:

Steve Jobs’ love letter:

We didn’t know much about each other twenty years ago. We were guided by our intuition; you swept me off my feet. It was snowing when we got married at the Ahwahnee. Years passed, kids came, good times, hard times, but never bad times. Our love and respect has endured and grown. We’ve been through so much together and here we are right back where we started 20 years ago – older, wiser – with wrinkles on our faces and hearts. We now know many of life’s joys, sufferings, secrets and wonders and we’re still here together. My feet have never returned to the ground.

关于翻译的废话:

  1. 情书主要表达的是感情,因此本诗主要采用意译而非直译。
  2. 为了诗歌的韵味和情书的效果,我调整了部分原文的语序,想看正序版,直接看中信出版社出的中文版的《史蒂夫‧乔布斯传》就行。中文版传记基本上是直译。
  3. 原文中”love and respect”我简单翻译为“爱”,主要考虑到汉语“爱”的含义很广,其实”respect”(尊敬,敬爱)也是爱的一种。
  4. 原文中” good times, hard times, but never bad times”我也采用的意译的方式,最后的”bad times”我翻译为心生厌倦,是因为只有彼此相爱才能让糟糕的时光变得不糟糕,所以”bad times”就应该是心生厌倦之时。
  5. 原文中” We now know many of life’s joys, sufferings, secrets and wonders”我采用的缩略翻译方式,这里的”joys, sufferings, secrets and wonders”(喜悦,痛苦,秘密,奇迹)我就翻译成“哀愁悲喜”,个人感觉这里无非是要强调懂得了更多。
  6. 原文中”swept me off my feet”与后面的”my feet have never returned to the ground”照应,但”swept me off my feet”直译很奇怪,所以这里意译为“一见钟情”,为了体现原文的照应关系,最后生补了一句“我也更加爱你”。
  7. 译文尽量贴近我自己诗歌的风格,但到最后基本还是走偏了。请各位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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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礼仪

2011年10月15日  分类  思考, 经验, 随手

北京的地铁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公共场合了。如果你不幸在早上上班时分挤过1号线、5号线、13号线……,你肯定会同意我的看法。

中国的火车向来是有限乘人数的,只不过不是车厢壁上那个数字,而是最多塞进去的人数。在某些上车人数比较多的大站,站台上的工作人员经常会帮忙把人推到车厢里,甚至在车门合拢时,也用手按着,在合拢瞬间把手抽出,以便车门可以顺利关闭。他们的手法如此娴熟,估计每天都会练习多次。就这样,还是有很多人必须等三四趟车过去才能勉强挤上去。而最后勉强被推到车厢里的乘客往往后背紧靠车门,这时车厢内的喇叭会响起“请勿手扶或倚靠车门,以免发生危险”。更有甚者,面冲车外,双手和脸贴在玻璃上,如果尖叫一声,肯定会把车门外的人吓得魂飞魄散。

在车厢里,你的感觉是能活着做人就不错了,奢论做人的尊严。夏天经常会有衣着暴露的女士,被迫贴在其他男士身上,动弹不得。如果说当今社会真有坐怀不乱的人,那人必然出现在北京地铁上。

每次在这种情况下,我心里想的是贝索斯之所以没有考虑把kindle的E-ink屏幕弄得坚固一点,肯定是因为没有在北京坐过地铁,或者压根就没打算让kindle在中国大陆销售。要不是中国有无数考虑中国国情的配件厂商生产出了保护套,估计我的kindle早就报废在路上了。

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一般的社会礼仪已经无法规范了。按照一般社会礼仪,你不可能在大街上随随便便往异性身上贴,除非你是个三岁小男孩而这个女人是你妈妈。而地铁则不同,车厢里人挨人,同呼吸,共命运,你说我性骚扰,我还说你骚扰我呢。

北京地铁还有所谓的安检制度,多少算是鸡肋,没有机场做的规范,这时候如果你背包就要小心了。首先,安检的履带非常脏,如果你想很体面的去见一个客户的话,我建议你把公文包先放在另一个大包里背着,同时考虑到前面提到的状况,如果需要的话,请千万在公司也备一套正装。其次,如果你的包里有怕压的东西,你务必注意提醒排你后面准备安检的人。由于我的包大,经常有人会把他的包随手扔到我的包上,每次我都为包里的电脑心酸。

考虑到以上种种情况,北京地铁似乎应该专门提倡一个“北京地铁礼仪”。我想礼仪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条,括号里是原因:

  1. 建议在早高峰时女士不要穿高跟鞋,如果是必需品,建议在单位备一双,或者至少背到包里。
    【在地铁中挪动高跟鞋很容易踩到人,小受毕竟不多,自己也容易崴脚,于人于己都不是好事。还能有什么比在早高峰地铁中挨着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更可怕?】
  2. 早高峰乘坐地铁时,车厢里挪动脚步,请尽量贴着地面滑动,以免踩到别人。
  3. 排队安检时,请不要随意把自己的行李压在别人的行李上。
    【这个不用解释了吧。】

最后,欢迎补充。

郝海龙

2011年10月15日

P.S.本文无意探讨如何解决北京地铁拥堵问题,其实方法是现成的,只是很多人不理解,政府也不施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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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日志版权问题

2011年10月09日  分类  随手

我自认文章写的一般,同时也深知在中国想要保护自己作品的版权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因此索性就用了一个非常宽松的版权申明。这个版权声明的链接一直挂在博客醒目位置(你在读这篇网志的时候,应该可以看到这个链接吧)。主要就规定了三点:

!署名
您必须按照作者或者许可人指定的方式对作品进行署名。
本博要求在署名时保留原文链接。
!非商业性使用
您不得将本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禁止演绎
您不得修改、转换或者以本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这些条件,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转载。

但我所看到的事实是,大多数转载者可以做到“署名”,却无法做到署名下面要求的“保留原文链接”。

同时,最令我痛心的是,经常有人转文章的时候删去一些他认为“不重要的”的内容,使得文章失去原文的感觉。在这里重申一下“禁止演绎”,注意这里的“不得修改”中,我想删节也是修改的一种,各位没有异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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