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为我的 Podcast 「海龙一声吼」第11期的文字版。意思差不多,但比音频版少了很多即兴的东西。
前两天看到商务印书馆微博发了一本迪尔凯姆的书,想起了曾经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件事。他的另一个朋友喜欢阅读社会学方面的书籍,曾经和他说:
我最喜欢两个社会学家,一个是迪尔凯姆,一个是涂尔干。
如果你熟悉社会学,或者像我这样熟悉社会学家的名字,应该知道社会学中常常说到的「迪尔凯姆」和「涂尔干」是法国社会学家 Émile Durkheim 的两个中文译名,其实说的是一个人。他其实是把这件事情当作一个笑话——嘲笑对方不懂的那种笑话——讲给我听,当时我也哈哈大笑。但事后我突然想到:有没有可能这个人其实是知道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的?如果没有更多的背景知识,其实这并非不可能。
初中的时候,女生们流行看韩剧(和现在一样),我有个好朋友恰好也是此道中人(现在她是言情小说作者),曾经说过一句话:
韩剧的女主人公,不是得了白血病,就是得了血癌。
「血癌」和「白血病」是一种病的两个不同名称,放今天这算是常识,但对于十几年前的偏远山区的初中生来说,恐怕是不知道的居多。但凑巧我们当时听到这句话的几个人都知道,于是我们仍然觉得这是个笑话,只是不再嘲笑说这句话的人,转而把笑点放在了韩剧的情节设置上。
从前面引用的两句话,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句同样的话,其实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这就是修辞的力量)。即使我们面对听到一个笑话都笑了,也可能是基于完全不一样的笑点。
这样就产生一个疑问,如何才能判断言者的本意?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提供一些判断的参考。
类似这两句话的句式设置我们其实并不陌生。比如一些男人(当然我不是这种男人)说:
关于夫妻之间谁说了算的问题,我有两条原则:1. 妻子说的都对;2. 坚决执行第一条。
再比如一些成功学或者企业忠诚度(Brainwashing)培训中,有人会说:
人生最重要的三件事:1. 坚持;2. 坚持;3. 还是他妈的坚持!
当你和老板产生冲突时,请记住:第一条,老板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即使老板错了,请参照第一条。
不谈其所传递的价值观正确与否,我们不会误解上面的三句话,这三句话无非是在强调:强调「妻子说的都对」,强调「坚持很重要」,强调「要听老板的话」。理论上讲,这三句话也都有另外一层含义,但为什么我们只会按一种意思去理解呢?看一下这三句话的另一层含义,你就明白了。第一句话的另一层含义是,说这句话的人不知道这两条是一个意思;第二句话的另一层含义是,说这句话的人不知道坚持是一件事而不是三件事;第三句话的另一层含义是,他不知道第一条和第二条是一个意思。但无论哪一条,只要说话人不是弱智,就不至于不知道。
更为一般的讲,如果一个人明明知道表面上看起来两件不同的事情是同样一件事情,但故意按照两件事情去说,而听到这句话的人又知道说话人其实是知道这一点的,就不会有歧义。仔细想想,这句话其实是废话。比如,如果你知道你的朋友其实知道涂尔干和迪尔凯姆是一个人,这时他又说自己喜欢两个社会学家一个是涂尔干一个是迪尔凯姆时,你会觉得他只是在用一种隐含的矛盾修饰法来强调自己对迪尔凯姆(涂尔干)的喜爱罢了。
我们的问题其实是,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言者是否知道这种矛盾修饰法背后隐含的常识。更多地我们需要通过对说话人的了解来判断。比如,一个中国人说:我最喜欢两个中文作家,一个是鲁迅,一个是周树人。我们会觉得他是在表示对鲁迅的喜爱。但当一个外国人说相同的话的时候,我们就会倾向于认为他不知道鲁迅和周树人其实是一个人。可是,这只是我们的推测,我们其实不能排除有些中国人并不知道鲁迅原名周树人,也不能排除有些外国人对鲁迅是非常熟悉的。尤其是后一种情况,可能性其实还不小。
那么,当我们面对一个自己不了解的人,说出这种有两种含义的话,而又不好直接问的时候,比如,如果对方是修辞,你说破了显得极其尴尬并没有幽默感,再比如,有时候说出(或者写下)这句话的人并不在你身边。这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这时我们最好能遵循所谓的宽容原则,这其实是批判性思维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则,也是公平辩论的重要基础。
所谓宽容原则,用大白话说就是,当一句话有多种不同的解释时,选择对说话人最有利的解释去理解。比如最一开始的例子,有两种可能的解释:1. 说话人学识不足;2. 以说话人的学识,应该知道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前者之前,我们应该假设后者成立。
从定义能看出,宽容原则的适用范围并不局限于前面说过的这种特定的情况。一个习惯于严谨思考的人,在对任何一种有多种可能的解释的情况进行思考或做出回应时,都应该秉承这一原则。
比如,有人拍过一张照片,是某地的盲道,不过这个盲道和我们常见的盲道不一样,使用黄油漆画出来的。许多网友转发这张照片,然后对市政当局极尽讽刺。我虽然对政府行为从来都抱有深深的怀疑,但还是在这条信息面前愣了一下,我当时想的是,这种情况还有没有可能有别的解释?我当时就想到了一种——有可能这是盲道的规划线路,打算以后在这里铺设真正的盲道。如果存在这样的可能,我们不加验证就去讥讽当局显然也是欠考虑的。事实上,后来官方出来的解释也是这个样子,你可以认为这是政府事后想到的借口,但同样秉承宽容原则,我们应该倾向于相信这样的解释。当然,如果事后政府没有按照所谓的规划线路铺设盲道,那的确是有问题的,但这是另外一回事。
再比如,我们都知道诚实是一种美德,但是什么样才算诚实,什么样的话才是谎言却很难判断。举个例子:
我在路上碰到一个之前的学生,他说你好像是个有名的人,之前在哪里见过,你叫什么来着?我说我叫乔布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问我话的人是你,你会不会脱口而出:乔布斯我知道长什么样,根本不是你,你这个骗子!?正常人都不会吧。我当然不是乔布斯,不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拉一百个人过来99个也会知道,剩下那个人可能不知道乔布斯是谁。这确实不是真话,但这种情况下,你很难说我是在骗你。事实上,我有个朋友一直对我说这样的「谎言」,也不妨碍我们是好朋友。用一句稍微学术一点的话总结一下,如果我说一句假话,但这句话是假的这个判断属于对话双方的共同知识的话,那么就不算骗人。
但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是假话」算不算共同知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共同知识是一种非常强的假设,所谓共同知识,英文叫 Common Knowledge,算是逻辑学的一个术语,最早是被美国逻辑学家刘易斯 (C.I.Lewis) 提出来的,学过博弈论的人应该很熟悉,指的是「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人知道所有参与 知道……」的知识。要让「我不是乔布斯」这一点成为对话双方的共同知识可能并不难。但如果我说我是民谣歌手李志,而你刚好是一个不熟悉民谣圈子的人,这时可能你就会觉得我真是李志,在你明白真相之后,你会觉得我是个骗子。或者说你一开始知道「我不是李志」,但你不知道「我知道你知道我不是李志」,这时你可能当场就会觉得我是在有意骗你。但如果和我的民谣歌手朋友这么说的话,他肯定不会觉得我在骗他。
今天是情人节,有时候我觉得情侣们经常说的「我爱你一生一世」这样的话,理性分析起来也有这种属性。当然这种情况更复杂。因为很多时候说这句话的人在当时是相信这句话的,只是真正做到的人不多。但从统计上讲,能做到的人是少数,而且爱一个人一生一世从进化心理的角度讲其实是有悖人性的,那么这句话从概率上判断,应该倾向于判断为一句假话。这样的话,说这话的人似乎不该被认为是骗子,但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说这话的人和听这话的人在那一刻都会觉得这句话是真的。这个例子供大家思考。
这样我们明白了一点,即便我明明是在说假话,你也很难界定我到底是不是一个骗子。因为存在上面这样的或者类似的其他可能性。那么遇到无法界定是否有意欺骗的情况应该如何呢?只要你没有受到实质伤害,我想依然是用宽容原则去对待。事实上很多恩爱的情侣之间产生矛盾正是因为种种误解,这种误解的产生往往是因为两个人对一件相同的事情理解不一样。但如果双方都能秉承宽容原则的话,即使理解依然不一样,因为都是选取的对对方最有利的理解,也不至于吵架。
最后我想说,如果你留意一下微博,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微博骂战大都是因为辩论双方没有在宽容的前提下去对话。我的好朋友春树和我说微博戾气太重,我想戾气其实就是不宽容的意思吧。
郝海龙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