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喜歡學習,但不喜歡上學。
我對將教書當作一份賺錢的活計的老師其實沒有太多意見,我討厭的是那些:
- 將教書當作一份賺錢的活計,但卻不願意承認的老師;
- 除了教書之外,還想著改造學生靈魂的老師;
- 明明做著摧毀學生學習積極性的事,卻認為學生取得的成績主要是自己的功勞的老師。
無奈我遇到的大多數(確實不是全部)老師都是上述這三類。
我對去一個機構學習這件事本身也沒有意見,無奈我上過的大部分學校,都帶有除了教授知識之外的目的,而且這些目的很可疑。
2. 我喜歡做事,但不喜歡上班。
只要讓自己進入一個體制,這個體制就會發明出很多狗屁工作(Bullshit Jobs),這些除了消磨時間之外,沒有任何意義的狗屁工作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你的收入。體力活或許是個例外,但我清楚自己幹不了體力活,因為我身體條件不算太好。
3. 我有很多想幹的事,但大都不掙錢。
這是一個事實,但目前我還找不出理由來證明我所做的事情有意義,以至於這個社會必須掏錢讓我去做。所以我不得不去找一份白日工作,然後養著自己熱愛的事。不過這讓我一直在反思,在工業化之後的社會,什麼樣的工作掙錢也是由這個社會制度所規定的,有些事情如上面所說的狗屁工作,沒有任何意義,但依然可以掙大錢。
拒絕被這個體制同化的人,或許只能做流浪漢。這樣你就理解為什麼名牌大學畢業的學生也會選擇做流浪漢。